青海大学医学院

药学本科专业培养目标

一、总体培养目标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思想,以加强基础,注重素质、强化英语、面向临床为培养方式,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能够适应21世纪医学科技竞争和医学模式转变,有一定发展潜力,具有创新意识和实际工作能力的高级药学专门人才。

二、专业培养目标

以培养能承担医院药房、药品检验,医药生产和流通企业及药事管理和临床合理用药等工作为主要目标。通过培养,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与心理素质,并能养成自我教育与终身学习的习惯,具备新世纪对医药人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知识与技能,能够与国内现行的药师制度接轨。

三、专业培养要求

系统地掌握药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及相关知识,熟悉常用药物性质和药理作用,熟悉国家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毕业后能够从事药物鉴定分析、制剂制备、检测和药物研究、药事管理等工作。

四、毕业时应达到的目标

1、职业素质的基本要求

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态度和为医药科学事业贡献终身的信心;掌握一定的军事知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体育达标,英语、计算机水平达到一定的级别;具有独立获取知识、分析解决问题、人际交往和医患沟通的能力。

2、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药学基本理论和临床用药的基本知识。

2)制剂制备和鉴定分析的基本理论与技能。

3)药事管理和药事法规的基本知识。

4)药学研究和初步开发应用的能力。

5)初步的外语阅读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五、主干学科:药学、生物学、化学

六、主要课程及教材

人体解剖生理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药剂学、药理学、药用植物学与生药学、药物分析、药物毒理学、药物化学、药物动力学。

教材选用卫生部规划教材和21世纪高等院校教材。

七、修业年限:四年

八、成绩考核及学位授予

为保证教学质量,各门必修课、选修课按教学计划进行成绩考核。学期、学年课程和毕业考试内容均以实施的教学计划为依据。考试根据课程特点进行笔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着重考核基本理论的掌握和临床实践技能的操作。凡在校四年按教学计划修完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通过毕业考试(药理学、药物分析)者,准予毕业;经考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工作条例》及学院学位条件者,授予理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