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中药学专业四年制本科
一、总体培养目标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思想,以加强基础,注重素质、强化英语、面向临床为培养方式,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全方面发展的、能够适应21世纪医学科技竞争和医学模式转变,有一定发展潜力,具有创新意识和实际工作能力的高级中药学专门人才。
二、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为医疗卫生系统培养从事中药资源、中药鉴定、中药制剂工艺、中药质量控制、中药 药理及中药贸易等工作的高级中药人才。通过培养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与心理素质,并能养成自我教育与终身学习的习惯,具备新世纪对医学人才所要求的医生素质、知识与技能。
三、专业培养要求
  掌握中药的基本理论和实验技能,熟悉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毕业后能从事中药资源及中药材鉴定分析、加工炮制、中药制剂工艺、剂型研究、中药及中药制剂质量控制和中药研究、开发以及医药营销等工作。
四、毕业时应达到的目标
1、职业素质的基本要求
  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态度和为医学科学事业贡献终身的信心。掌握一定的军事知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体育达标,英语、计算机水平达到一定的级别;掌握医学伦理学原理,同情病人、尊重病人、救死扶伤,实行革命人道主义。具有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分析解决问题、人际交往和医患沟通的能力。
2、学生应获得以下知识和应具备的能力:
(1)中药基本理论和临床用药的基本知识;
(2)中药材加工炮制和鉴定分析的基本理论和技能;
(3)中药药理和中药方剂的基本理论和实验技能;
(4)中药制剂工艺和制剂质量控制的基本原理和技能;
(5)中药管理和药事法规的基本知识;
(6)中药学研究和开发应用的初步能力;
(7)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和具备计算机应用的能力。
五、主干学科:中药学基础、中药药剂学、中药药理学
六、主要课程:
  中医学基础、中药学、方剂学、有机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药用植物学、中药鉴定学、中药化学、中药炮制学、中药药剂学、中药药理学
七、修业年限:四年
八、学位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九、成绩考核及学位授予:
  为保证教学质量,各门必修课、选修课按教学计划进行成绩考核,其中开设了实验课程的必须有实验考核成绩。学期、学年课程和毕业考试内容均以实施的教学计划为依据。考试根据课程特点进行笔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着重考核基本理论的掌握和临床实践技能的操作。凡在校四年按教学计划修完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通过毕业考试者,准予毕业;经考核成绩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工作条例》及学院学位条件者,授予医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