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医学影像专业五年制本科

一、总体培养目标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思想,以加强基础,注重素质、强化英语、面向临床为培养方式,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全方面发展的、能够适应21世纪医学科技竞争和医学模式转变,有一定发展潜力,具有创新意识和实际工作能力的高级影像学专门人才。
二、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为医疗卫生系统培养从事医学影像诊断与放射治疗工作的人才。通过培养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与心理素质,并能养成自我教育与终身学习的习惯,具备新世纪对医学人才所要求的医生素质、知识与技能。
三、专业培养要求
系统地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及相关知识,能运用多种影像学技术对临床常见病、多发病进行诊断。熟悉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毕业后能够从事医学影像学临床、教学、科研等工作的临床医师。
四、毕业时应达到的目标
1、职业素质的基本要求
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态度和为医学科学事业贡献终身的信心。掌握一定的军事知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体育达标,英语、计算机水平达到一定的级别;掌握医学伦理学原理,同情病人、尊重病人、救死扶伤,实行革命人道主义。具有独立获取知识、分析解决问题、人际交往和医患沟通的能力。
2、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与能力:
1)系统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的基础知识;
2)具有应用放射诊断、超声诊断、核素诊断的各种影像诊断技术进行疾病诊断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技能;
3)应用深部X射线、放射性核素等各种射线进行放射治疗的基本方法和技能;
4)医学影像与放射治疗所属各种仪器设备的结构和一般维修方法;
5)具备医学影像学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
6)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五、主干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六、主要课程:
物理学、电子学技术、人体解剖学、病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人体断面解剖学、医学影像物理基础、医学成像技术、影像核医学、放射学、超声学。
七、修业年限:五年
八、学位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九、成绩考核及学位授予:
为保证教学质量,各门必修课、选修课按教学计划进行成绩考核,其中开设了实验课程的必须有实验考核成绩。学期、学年课程和毕业考试内容均以实施的教学计划为依据。考试根据课程特点进行笔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着重考核基本理论的掌握和临床实践技能的操作。凡在校五年按教学计划修完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通过毕业考试者,准予毕业;经考核成绩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工作条例》及学院学位条件者,授予医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