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海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妇幼卫生专业五年制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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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培养目标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思想,以加强基础,注重素质、强化英语、面向临床为培养方式,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全方面发展的、能够适应21世纪医学科技竞争和医学模式转变,有一定发展潜力,具有创新意识和实际工作能力的高级妇幼卫生专业人才。 二、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为医疗卫生系统培养从事妇幼保健工作的临床医师。通过培养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与心理素质,并能养成自我教育与终身学习的习惯,具备新世纪对医学人才所要求的医生素质、知识与技能。 三、专业培养要求 系统地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妇幼卫生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及相关知识,熟悉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毕业后能够从事临床医学、妇幼保健学的临床工作和高原疾病的研究工作。 四、毕业时应达到的目标 1、职业素质的基本要求 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态度和为医学科学事业贡献终身的信心。掌握一定的军事知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体育达标,英语、计算机水平达到一定的级别;掌握医学伦理学原理,同情病人、尊重病人、救死扶伤,实行革命人道主义。具有独立获取知识、分析解决问题、人际交往和医患沟通的能力。 2、毕业时获得以下知识和能力: (1)妇幼卫生管理和改善妇幼卫生服务的能力; (2)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的基本理论知识; (3)掌握妇产科学和儿科学的基本理论和技能操作; (4)熟知社会、心理、环境等因素对妇幼健康影响的调查研究,临床实验及科学评价; (5)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五、主干学科: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妇幼保健学 六、主要课程: 人体解剖学、生理学、医学遗传与优生学、药理学、病理解剖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卫生统计学、流行病学、预防医学概论 七、修业年限:五年 八、学位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九、成绩考核及学位授予: 为保证教学质量,各门必修课、选修课按教学计划进行成绩考核,其中开设了实验课程的必须有实验考核成绩。学期、学年课程和毕业考试内容均以实施的教学计划为依据。考试根据课程特点进行笔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着重考核基本理论的掌握和临床实践技能的操作。凡在校五年按教学计划修完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通过毕业考试者,准予毕业;经考核成绩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工作条例》及学院学位条件者,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