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医学院学报编辑部日常工作规范
一: 认真处理日常有关来信、来函并做好期刊交换工作。
二: 凡新来稿件须统一进行登记,记录收稿日期。并按先后顺序连续编号,并进行相关项目登记。
三: 编辑部经登记的文稿,先由编辑部进行初审,主要对文稿的形式、附件等进行审核,并对文稿的学术价值进行初步评估,基本确定是否退稿重新整理或是进一步送审。
四: 初审通过的稿件,按专业对口交叉送审的原则,请有关编委、专家审查。
五: 编辑部根据审稿人的意见,确定文稿是否留用。经过综合评定后,对需加工补充修改的文稿,根据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按照《稿约》规定进行修改加工,直至达到要求。
六: 退修稿件作者修回后,根据情况,须再送专家复审。
七: 编辑部编辑人员负责对文稿的文字、图表、编排格式等进行反复加工整理。
八: 刊发文稿须经编委会集体讨论通过。每期均需召开一次定稿会。然后由一名副主编与责任编辑共同编排目录顺序。对定稿会上通过的文稿,再进行一次全面审核,按目录顺序编排文稿顺序,标明字号、字体,送印刷厂排样。
九: 校样送回后,先发给作者本人校对,然后由编辑部负责再校。送回印刷厂校正,再将校样交回编辑部,再请编辑部 成员或 老师进行最后一次校样。
十: 经过三校,签字付印。期刊出版后,文稿整理归档并做好期刊工作。同时向学院和附院各科室及作者发放学报,并计算造表发放稿费和审稿费。
青海医学院学报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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