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青海省科学技术
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为了做好 2008 年度青海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根据《青海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年度奖励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推荐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须是 2007 年底前完成(以成果评价日期为准)并予以成果登记的项目。其相关的论著必须在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 1 年以上,主要论著要同时注明被引用情况。推荐技术研发类的项目,应突出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的创新性、市场竞争力、成果转化程度、所取得的经济效益,以及对行业科技进步的作用。
推荐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项目,其主要完成人不超过 10 人,完成单位不超过 6 个;推荐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的项目,其主要完成人不超过 7 人,完成单位不超过 4 个;重大工程项目的奖励仅授予完成单位。
申报部门必须按照“推荐书填写说明”填写由青海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制作的统一格式的 推荐书 (在青海省科技厅网上下载,网址: www.qhkj.gov.cn ),同时报送推荐项目(人)汇总表和计算机软盘等有关材料,并提供必要的证明和客观的评价材料作为附件。附件材料包括科技成果评价证明、知识产权证明、行业准入证明、应用证明和其他证明。所有附件按顺序(详见推荐书填写说明)附在推荐书的后面装订成册。推荐书和有关附件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
具体要求如下:
1 、青海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项目(人)汇总表一式 2 份。
2 、含有 推荐书 内容的数据软盘 1 套。
3 、重大贡献奖推荐书正文 5 份,其中含附件材料的合订本 2 份;国际合作奖推荐书正文 5 份,其中含附件材料的合订本 2 份;科技进步奖推荐书正文 25 份(必须附加相应评价证书),其中含其他附件材料的合订本 5 份。
含附件材料的推荐书须有 1 份是原始件。
请各部门于 2008 年 5 月 10 日前 将推荐材料报送院科技处
青海大学医学院科技处
二ОО八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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