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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大学医学院高原医学研究中心大型仪器管理办法
1 、 高原医学研究中心 各实验室是进行科研、教学的重要基地,实验室各类仪器设备是否正常是确保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保证。为了加强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 各实验室大型仪器必须有专人保管,须配有稳压电源,使用前须先检查仪器间各电路连接情况,再开稳压电源,然后再启动仪器开关。
3 、 必须严格执行仪器设备运行记录制度,记录仪器运行状况、开关机时间。凡不及时记录者,一经发现,停止使用资格一周。
4 、 使用仪器必须熟悉本仪器的性能和操作方法,本院教师、研究生使用时应有实验中心人员在场,熟悉操作使用后必须经有关实验人员同意后方可进行独立操作。
5 、 仪器使用完毕,必须将各使用器件擦洗干净归还原处,盖上防尘罩,关闭电源,打扫完室内清洁,方可离开。
6 、 下次使用者,在开机前,首先检查仪器清洁卫生、仪器是否有损坏,接通电源后,检查是否运转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管理员,并找上一次使用者问明情况,知情不报者追查当次使用者责任。
7 、 若在操作使用期间出现故障,应及时关闭电源,并向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严禁擅自处理、拆卸、调整仪器主要部件,凡自行拆卸者一经发现将给予严重处罚。用后切断电源、水源,各种按钮回到原位,并做好清洁工作、锁好门窗。
8 、 所有仪器设备的操作手册及技术资料原件一律建档保存,随仪器使用的只能是复印件。
9 、 保持仪器清洁,仪器的放置要远离强酸、强碱等腐蚀性物品,远离水源、火源、气源等不安全源。
10 、 各仪器要根据其保养、维护要求,进行及时或定期的干燥处理、充电、维护、校验等,确保仪器正常运转。 每学期进行一次仪器使用检查,发现有损坏应及时请有关部门维修。
11 、 仪器不能随意搬动,更不能借给外单位使用。凡院内教师、研究生经研究中心主任批准后,才可在实验室按上述规定使用。
12 、 本管理办法自正式发布之日开始执行。
13 、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在高原医学研究中心。
青海大学医学院科技处
2006-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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